1994年《暹粒/吴哥地区分区法令》对吴哥窟遗址公园第一区和第二区的法律界定
1994年《暹粒/吴哥地区分区法令》明确界定吴哥窟遗址公园第一区和第二区土地为国家财产,为遗址保护提供法律依据。
1994年《暹粒/吴哥地区分区法令》对吴哥窟遗址公园第一区和第二区的法律界定
1994年5月28日颁布的《暹粒/吴哥地区分区法令》明确将吴哥窟遗址公园第一区和第二区的土地界定为国家财产。该法令规定,位于吴哥遗址第一区和第二区内的所有土地均为国家所有,旨在加强对遗址区域的保护和管理。
法律文件对土地国家财产属性的明确表述
该法令明确指出,吴哥窟遗址公园第一区和第二区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,这一法律属性为后续的遗址保护和管理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。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吴哥窟遗址保护进入更加规范和制度化的阶段。
法律文件对遗址保护的直接作用
《暹粒/吴哥地区分区法令》的出台,为吴哥窟遗址公园第一区和第二区的土地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,防止非法开发和侵占,确保了遗址核心区域的完整性与可持续保护。
资料与延伸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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